要闻综合
  • 为适应注册制改革和常态化退市的要求,保护投资者交易权利、防范市场风险,落实《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联合起草了《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2022年2月25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股转系统公告〔2022〕49号为适应注册制改革和常态化退市的要求,顺畅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完善退市公司管理,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上海证券交易所
  •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朋友:上午好!首先我谨代表北交所向第四届西城区企业上市主题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诚挚的祝贺。2021年9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宣布设立北交所,11月15日北交所成功设立开市,3个多月来,市场运行平稳,基础制度经受住了市场检验,达到了预期目标,跑出了“北京速度”、“北交所速度”。这一“速度”的背后,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决心,体现了资本市场大力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心,体现了社会各界对中小企业服务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大作用的信心。从新三板精选层到北交所的开市,我们得到了包括西城区在内的北京市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我就“高质量建设北交所,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谈两点看法。
  •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资本市场新闻舆论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凝聚市场改革发展共识,2022年2月18日,全国股转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举办2022北交所、新三板新闻媒体座谈会。徐明董事长、隋强总经理介绍新三板、北交所改革发展情况及工作思路,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就新三板、北交所新闻舆论工作进行指导,李永春副总经理主持座谈会。来自人民日报经济社会部、新华社国内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和财经节目中心、经济日报财经新闻部、金融时报、四大证券报等16家媒体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及记者代表参加座谈会。
  • 为更好适应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后市场形势变化和监管实践需要,指导挂牌公司做好重大事项的内部审议和信息披露,进一步提升监管服务精细化水平,全国股转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筹备发行上市》(以下简称《筹备发行上市指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提供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指引》)2件持续监管系列指引,于2022年2月18日起发布实施。
  • 2022年1月,全国股转公司对2宗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对99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74宗违规行为被采取口头警示、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25宗违规行为被采取书面形式的自律监管措施。具体事项如下:
  • 2022年1月14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2021年四季度做市商评价结果、2021年做市商年度评优结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评价指引(试行)》,13家做市商获得2021年四季度做市交易经手费减免资格,合计减免经手费占2021年四季度做市商经手费总额的73.01%;年度评优包括“年度最佳做市商”等共6个奖项,合计12家做市商荣获单项评优。做市商评价体系从做市规模、流动性提供和报价质量三
  • 2021年12月,全国股转公司对5宗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对385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356宗违规行为被采取口头警示、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29宗违规行为被采取书面形式的自律监管措施。具体事项如下:
  • 为适应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总体改革要求,实现北交所与全国股转系统创新层、基础层一体发展和制度联动,进一步促进证券公司提升执业质量,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证券公司专业质量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以下简称《专业质量评价方法》)及《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以下简称《负面行为清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为进一步提高挂牌公司财务及公司治理规范性水平,助力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12月27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2021年挂牌公司年报披露工作,对挂牌公司、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在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报送工作中应重点关注的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 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致辞(2021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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